新時代集團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於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 ,該公司在成功將其持有的浙江新時代海創鋰電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以10倍的投資價值賣出後 ,現擬將其原先租賃給浙江新時代海創鋰電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資產出售給浙江新時代海創鋰電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接受新時代集團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 ,對上述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進行評估 。
本次委托評估的資產賬麵值15,067.82萬元 ,包含房屋建築物 、機器設備 、土地使用權 、廢水排汙權 。本次評估基準日為2017年6月30日 。
排汙權拍賣是環境治理的重要舉措 。為合理配置環境資源 ,強化汙染物總量控製 ,推進主要汙染物總量減排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政發[2009]47號)精神 ,參照《紹興市區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辦法》(試行)(紹政辦發[2008]11號) ,結合上虞市實際 ,製訂了《上虞市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辦法 (試行)》 。
排汙權交易,是指在政府宏觀調控和區域排汙總量控製的前提下,排汙單位就排汙權指標依法進行交易的行為 。
2017年6月廢水每日排放1噸起拍價為1300元 ,競價最高達15000元 ,競拍均價12944元 ,共成交16筆 ,成交167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