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製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人〔2018〕67號)文件精神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
、統一命題
、統一組織。
一
、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
、科目介紹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
、安裝工程
、交通運輸工程
、水利工程4個專業類別
,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
三
、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法律
、法規
,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曆
,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
具有土木建築
、水利
、裝備製造
、交通運輸、電子信息
、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曆
,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5年
。
2.具有工程造價、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3年
;
具有工學
、管理學
、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曆或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
3.具有工學
、管理學
、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2年
。
4.具有工學
、管理學
、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
。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曆或者學位的人員
,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
(二)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
,可免考基礎科目
。考試合格後
,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
(三)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
,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
四
、報名辦法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製
,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
,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
,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未選擇告知承諾製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
,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
,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
、網上交費
。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
。報名前
,須完成注冊
、上傳照片等操作
。報名時
,須認真閱讀並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
,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並完成交費
。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
、市)有關通知
。
五
、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發布
。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
,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
,考試合格後
,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
六
、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
、澳門和台灣居民
,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
來源
:中國人事考試網